向旅遊者提供相應的旅遊產品和服務 旅行社有義務按旅遊契約的約定向旅遊者提供相應的旅遊產品和服務,所提供的旅遊產品和服務必須價質相符,喜鴻九州旅行社有義務對由於自身的過失造成旅遊者合法權益受損害承擔賠償責任。除因不可抗力或法律特別規定外,因旅行社自身原因造成旅遊者合法權益受損害的,旅行社應給予賠償。喜鴻旅行社有權向被提供服務的旅遊者收取合理的服務費,有權按雙方合同約定收取相應的報酬,提供質價相符的旅遊產品和旅遊服務。